當代營銷大師阿爾·裡斯說過:「從長遠觀點來看,對於一個品牌來說,最重要的就是名字。」 一個好的品牌名稱是品牌被消費者認知、接受、滿意乃至忠誠的前提,品牌的名稱在很大程度上對產品的銷售產生直接影響,品牌名稱作為品牌的核心要素甚至直接影響一個品牌的興衰。
筆者通過對市場品牌的研究,總結了以下五種命名方法,供企業在進行品牌命名時借鑒。
一、時空法品牌命名。就是將與產品相關的歷史淵源作為產品品牌命名的要素,使消費者對該產品產生正宗的認同感。眾所周知的「道光廿五」酒,就是在1996年6月,凌川酒廠的老廠搬遷時,偶然發掘出穴藏於地下152年的清道光乙巳年(公元1845年)的四個木酒海(古時盛酒容器)。經國家文物局、錦州市人民政府組織考古、釀酒專家鑒定,這批穴藏了一個半世紀的貢酒實屬「世界罕見,珍奇國寶」。企業於是抓住歷史賦予的文化財富,為用這種酒勾兌的新產品酒取名「道光廿五」。「酒是陳的香」,消費者只要看到「道光廿五」,就會產生喝到祖傳佳釀的感覺。因此,運用時空法確定品牌,可以借助歷史賦予品牌的深厚內涵,迅速獲得消費者的青睞。
二、人名法品牌命名。就是將名人、明星或企業首創人的名字作為產品品牌,充分利用人名含有的價值,促進消費者認同產品。如「李寧」牌,就是體操王子李寧利用自己的體育明星效應,創造了一個中國體育用品的名牌。世界著名的「戴爾」電腦,就是以創辦人戴爾名字命名的品牌。還有「王致和腐乳」、「張小泉剪刀」、「福特汽車」、「鄧亞萍牌體育用品」、「惠普」、「喬丹運動鞋」、「松下電器」、「本田汽車」等。用人名來命名品牌,可以提高認知率。
三、中外法品牌命名。就是運用中文和字母或兩者結合來為品牌命名,使消費者對產品增加「洋」感受,進而促進產品銷售。如「TCL」就是單獨用英文字母:「雅戈爾」品牌就是用英文「YOUNGER」音譯作為品牌,增加了「洋氣」:「海信」的英文「HiSense」,在外國人眼中是「High Sense」,即「高靈敏、高清晰」的意思,為產品推向世界做了很好的鋪墊。同樣,外國名牌在翻譯成中文時,巧用中文音義與字義,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如奔騰(PENTIUM)、寶馬(BMW)汽車、潘婷(PANTEN)洗髮液、舒膚佳(SAFEGUARD)、蘋果(APPLE)電腦、家樂福(CARREFOUR)超市。還有音譯和意譯相結合的品牌命名,如:可口可樂(COCA-COLA)、百事可樂(PEPSI)、可伶可俐(CLEAN&CLEAR)等等。運用中外法,要巧妙結合,切忌為洋而洋,或為中而中,尤其是防止亂用「洋名」,使消費者產生厭倦,甚至產生反作用。
四、功傚法品牌命名。就是用產品功效為品牌命名,使消費者能夠通過品牌對產品功效產生認同。如「腦輕鬆」就是一種「健腦益智」的營養口服液的品牌:「飄柔」洗髮水,以產品致力於讓使用者擁有飄逸柔順的秀髮而命名:「康齒靈」、「六必治」牙膏,則是用牙膏對牙齒的防治功效來進行品牌命名的。運用功傚法命名品牌,可以使消費者看到品牌名稱,就聯想起產品的功能與效果。諸如此類還有「快譯通」、「快e點」、「好記星」、「瀉痢停」等等。
五、形象法品牌命名。就是運用動物、植物和自然景觀來為品牌命名。如「七匹狼」服裝,給人以狂放、勇猛的感受,使人聯想起《與狼共舞》的經典情節:「聖像」地板,給人產生大象都難以踏壞的地板形象;還有「大紅鷹」、「熊貓」、「美洲豹」、「牡丹」、「翠竹」等。運用形象法命名品牌,借助動、植物的形象,可以使人產生聯想與親切的感受,提升認知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