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重慶晚報》報道,重慶一名市民希望兒子有一個美好的未來,所以其名字改為「歐陽成功奮發圖強」,但因字數太長而遭拒絕。
歐陽成功的兒子原來的姓名是「歐陽祖民」,改為「歐陽成功奮發圖強」,意在激勵孩子長大後努力學習和工作。但到公安機關登記時,才獲知姓名字數太長,超過了戶政電腦系統的顯示長度。
市公安局戶政處負責人介紹,公安部近日起草的我國首部姓名登記單行法規《姓名登記條例(初稿)》規定,孩子起名允許採用父母雙方姓氏,但姓名中不得含有已簡化的繁體字、已淘汰的異體字。姓名中出現一些四字、五字名,並非好事,在信息化時代,起名不規範不利於交流。姓名要多少字才好?他建議,市民為孩子取名時,控制在6個字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