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系由點和線構成,而一點一劃,就是啟示命運最單純之數理符號。姓名學以文字之筆畫數理測定人生命運之否泰,所以姓名之文字,其一點一劃,均不能忽視。我國文字自產生以來,經過數千年的洗練,具有美輪美奐之偉大和微妙的體系,皆本於自然造化之法則,蘊涵奧妙之數理靈動。
以下是姓名學筆畫計算的一些特殊規定:
一、數字:
一、1劃 二、2劃 三、3劃 四、4劃 五、5劃 六、6劃 七、7劃 八、8劃 九、9劃 十、10劃 百、6劃 千、3劃。
二、文字部首:
(手),提手旁,以手字計劃為四劃。 (心),豎心旁,以心字計劃為四劃。
(水),三點旁,以水字計劃為四劃。 (犬),犬字旁,以犬字計劃為四劃。
(示),半禮旁,以示字計劃為五劃。 王(玉),斜玉旁,以玉字計劃為五劃。
(草),草字頭,以草字計劃為六劃。 (衣),衣字旁,以衣字計劃為六劃。
月(肉),肉字旁,以肉字計劃為六劃。 辶(走),走馬旁,以走字計劃為七劃。
(邑),右耳旁,以邑字計劃為七劃。 (卓),左耳旁,以卓字計劃為八劃。
註:以上系以文字部首為準,如不歸類以上部首,則按實有筆畫計算。如「酒」歸「酉」部,非「水」部,仍為10畫,非11畫。「巡」歸「」部非「走」部,仍為6畫,非10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