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字的內涵必需和使用者固有的本性相配套。
即:實用性。
比如:秦始皇為了使他的秦朝江山萬年長久,起了一個「秦始皇」意為將有好多秦皇,他是開始。
2.不和名人重名、不易重名、創意新穎,真正體現通過名字以區分人的作用。
即:特有性,為社會秩序服務性。
比如:現代文學家「茅盾」。
目前我國有十多億人口,而常用漢字只有幾千,可用吉祥的就幾百個,人口是漢字的千萬倍,名字作為人的一個重要屬性,區別人與人,起名字已是擺在當前一個社會問題了。否則不利社會管理,一個胡同裡住著三個叫「魏建設」的,想找其中一個,那一個「魏建社」是哪?容意造成社會混亂。所以應提倡對姓名的研究。但是同時應反對像五格剖象起名之類,借起名之名進行迷信宣傳。
3.響亮上口讀起來流暢好聽,協音美好,因為聲音涵意同樣影響人,對人也有條件反射。
即:易讀性。
比如:我國明代「鄭成功」、「倪瀚星」 (協音「你還行」)、「成龍」等等。
4.易寫易記錄忌諱筆畫過於繁索。
即:易書寫性。
比如:「成龍」、「成方圓」、「陸定一」等。
5.內涵豐富,不粗不俗。
即:雅美性。
比如:「雅涵」、「維澤」。如果名字叫:「一狗」、「二妮」 就不好了。
6.姓名中的字不與含不吉祥意義字同音,因為聲音對人有刺激條件反射作用,是文字影響人的一種方式,區別於視覺對人的影響,容意讓人對其含意誤解。
比如:帶「死」音的名字「思德」,帶「殺」音。帶「凶」音等等。為免去生音的誤解,不與不吉詳的字同音。多帶「生」音字為佳。
比如:「李德生」。即:吉詳性。
7.名字應有很深的哲理性。
比如:有一公司名字「天上天祿」。
起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