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到上海,找房子住時,發現一個很有趣的現象:不少公寓其實有兩個名稱,一個是房屋經紀所說的,也就是傳開了的名字,另一個則是掛在建築物上的標準名稱。例如,經紀說的「傑士豪庭」,其實就是「長髮大廈」;「陽光威尼斯」,正名是「陽光建華城」,而「歐洲映像」和「西雅圖」,原本應該分別叫作「燕寧苑」和「嘉萱苑」。(7月4日《聯合早報》)
說到建築物亂起名稱的現象,相信很多人都曾經遇到過。這種現象的危害顯而易見,因為一旦「亂名迷人眼」,就肯定會讓人們產生認知上的混淆,給工作和生活帶來不便。比如上海體育館,用於體育比賽時被稱為「上海體育館」;用作文藝演出時,卻經常被主辦方叫做「上海大舞台」。不熟悉情況的人,恐怕抱著地圖找上半天,也不知道「上海大舞台」到底在哪。
最普遍的情況是房地產商為自己的「孩子」亂起名,像「歐洲映像」、「西雅圖」之類,顯然是為了借洋名自抬身價,使樓盤看起來更有「品位」。不過這種情況一多,就難免讓人產生「不辨中外」之感,還是一個不知所云。像去年鬧得滿城風雨的上海第一高樓——環球金融中心更名風波,就是開發商想把環球金融中心命名為「上海秀仕」,結果被市地名辦叫停。
如果一個人今天把孩子叫阿貓、明天叫阿狗,沒人會干涉他的自由。可作為公共場所的建築物不同,多名、重名、起名不規範等,都可能造成公眾認知上的混亂,所以必須進行標準化管理。有消息說,有關部門已決定對上海建築物和居住區名稱進行一次梳理,活動預計將維持一年,梳理後確定的名稱將進入數據庫,進行標準化管理。這種管理是很有必要的。
《上海市高層建築、住宅區及其它建築物名稱管理規定》第十條規定,對擅自命名高層建築、住宅區名稱的或名稱雖經批准,但又擅自更改的,將按下列程序進行處罰:一、發出《停止使用非標準地名通知書》,責令其改正;二、由地名、規劃、公安、工商等管理部門聯合執法檢查,責令其限期改正;三、逾期仍不改正的,可組織人員代為改正;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有關單位和個人承擔。這一規定明顯偏「軟」,恐怕無法對亂命名單位起到威懾作用,建議修改。
筆者還建議,規範建築物亂起名不妨首先從新開發樓盤入手,因為這一領域不規範的情況最為嚴重。有研究者統計了杭州357個樓盤,在對比「宣傳物業名稱」欄與「標準名稱」欄目後,發現兩者完全相符的只有51個。上海的情況恐怕也不會好到哪裡。特別是「外灘X號」,近年來赫然成了大樓的流行名稱,這種趨勢不遏止,恐怕數年後上海將會遍地是「外灘」。其他城市對這一現象也不可忽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