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唱
簡體:唱
繁體:唱
讀音:chang
拼音:chang
部首:口
五行:金
一生身弱短壽,刑偶傷子,中年吉祥,晚年隆昌。
唱〈動〉
(形聲。從口,昌聲。「唱」字經傳以「倡」為之。本義:領唱)
同本義 [precent]
唱,導也。--《說文》
取其唱予和女。--《左傳·昭公十六年》注
唱和有應。--《荀子·樂論》
晷漏肅唱。--《文選·左思·魏都賦》
又如:唱和(唱歌時此唱彼和)
倡導;發起。後作「倡」 [promote]
為天下唱,宜多應者。--《史記·陳涉世家》
予三十年前所主唱之三民主義、五權憲法,為諸先烈所不惜犧牲生命以爭之者。--孫文《黃花岡七十二烈士事略·序》
又如:唱義(倡導起義);唱謀(率先策劃);唱始(倡始;首倡)
歌唱,吟詠 [sing]。如:唱書(
唱 chang
1口中發出(樂音);依照樂律發出聲音:歌~、吟~。
2大聲念;高聲叫:~票、雞~三遍。
3姓。
【唱獨角戲】演只有一個角色的戲。比喻獨自做一般不是一個人做的工作。
【唱對台戲】原指舊時兩個戲班為了互相競爭,同時演出同樣的戲。比喻就某一件事或某一問題,有意發表與對方相反的意見或採取相反的做法。
【唱反調】比喻有意持相反意見。
【唱高調】比喻話說得漂亮但實際做不到;或者光說好話不做實事。含貶義。
【唱和】一個人做了詩或詞,別的人相應作答(大多按照原韻)。
【唱名】〈音〉唱譜中使用的名稱。種類很多,一般唱名用do、re、mi、fa、sol、la、si來表示。首調唱名法中si唱作ti。我國工尺譜記譜法中的唱名用上、尺、工、凡、六、五、乙。
【唱腔】戲曲名詞。指人聲演唱的部分,是戲曲音樂的組成部分。的對稱。
【唱支山歌給黨聽】歌名。踐耳曲,焦萍詞。1964年根據雷鋒日記譜寫而成。為三部曲式抒情歌曲,歌曲充分表達了雷鋒對舊社會的仇恨,對新社會、對黨的熾熱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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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chang
⒈吟詠,依照音律發聲:~歌。~戲。大合~。二重~。〈引〉高聲叫,大聲唸:~名。~票。
⒉歌曲:你來唱個~兒。
唱字編碼:
五筆98:KJJG 倉頡:RAA 四角號碼:66060 UniCode碼:U+5531 規範漢字編號:2284
唱字出處:
[說文解字]:編號0844,第02捲上,口部第66字 [康熙字典]:頁193第21
起名字典:
唱
意指口中發出(樂音)或依照樂律發出聲音,也有大聲念,高聲叫等含義。(此字在人名庫中共出現約:1450次)
康熙字典:
唱
康熙筆畫:11畫
chang
1<動>領唱。《荀子?樂論》:「~和有應。」
2<動>倡導;帶頭。又寫作「倡」。《陳涉世家》:「今誠以吾眾詐自稱公子扶蘇、項燕,為天下~,宜多應者。」《<黃花岡七十二烈士事略>序》:「予三十年前所主~之三民主義……其不獲實行也如故。」
3<動>歌唱。《滕王閣序》:「漁舟~晚,響窮彭蠡之濱。」杜牧《泊秦淮》:「商女不知亡國恨,隔江猶~後庭花。」
【唱酬】彼此以詩詞相酬答。
【唱和】1.一唱一和,互相呼應。2.一人做了詩詞,別人按照原韻相應作答。
【唱叫】1.歌唱。2.吵鬧。
【唱喏】1.舊時一種禮節。給人作揖並出聲致敬。2.舊時顯貴出行,喝令行人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