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棄
簡體:
繁體:棄
讀音:qi
拼音:qi
部首:木
五行:木
棄字編碼:
五筆98:YCAJ 倉頡:YIT 四角號碼:00443 UniCode碼:U+5F03 規範漢字編號:0842
棄字出處:
[康熙字典]:頁353第15
起名字典:
棄
扔掉;拋棄。(此字在人名庫中共出現約:300次)
康熙字典:
棄
康熙筆畫:7畫
qi
1<動>拋棄;捨棄。《六國論》:「舉以予人,如~草芥。」
2<動>糟蹋。《陶侃》:「生無益於時,死無聞於後,是自~也。」
3<形>捨棄的;廢棄的。《芙蕖》:「只有霜中敗葉,零落難堪,似成~物矣。」
【棄世】⒈摒絕俗務,超脫世外。⒉死的委婉說法。
【棄市】古代在鬧市執行死刑,並將屍體暴露街頭示眾,稱「棄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