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家語委日前啟動了人名規範系列項目,並徵集相關意見。昨天,市公安戶籍管理部門向國家語委提交了一份有關規範人名用字的意見材料。該材料強調,給孩子起名應禁用生僻字或自造字。
據材料起草人市公安局人口管理處宣傳科長關璽華介紹,在人口管理處,民警一旦遇到含有生僻字或自造字的市民名字,將無法將這名市民的戶口卡排列入檔。目前北京市戶籍管理已經實現計算機網絡管理,在製作身份證遇到生僻字或自造字時由於計算機無法識別,只能靠民警將名字手寫在身份證上。同樣的情況也會發生在製作護照時,一旦出現計算機無法識別的字,民警也會將持有者名字手寫在護照上。這種身份證或護照在持有者使用時被有關部門驗證過程中,極有可能會被認為是假證,因為按照國際慣例,所有的護照都應該是機器打印的。
■新聞旁白
在啟動的人名規範系列項目中,其中一項就是制定《人名用字表》。自上個世紀80年代以來,由於無法可依,中國人姓名用字毫無節制,字量無限擴大,單名增多、重名率增高,濫用生僻字、亂用不規範字等現象愈演愈烈,給戶籍管理,人事、銀行等計算機終端處理帶來很多不必要的麻煩。《人名用字表》將考察已有的人名用字狀況,確定合適的人名用字數量,實現人名用字定形、定音、定量、定序。目前,國家語委正組織語言文字和公安戶籍等部門的專家開展這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