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紀時法。即根據出生的年份、季節、月令、日期、時辰起名。
2、 紀地法。即根據出生的地方起名。
3、 紀事法。即根據出發時所發生或遇上的事情起名。
4、 紀德法。即根據出生時曾給本身或父母恩德之人的姓名起名。
5、 紀人法。即根據出生時有意無意之踩生(泛指嬰兒出生後第一個進其家門的外人)者姓氏起名。
6、 應夢法。即根據嬰兒出生前母親或父親所夢事象起名。
7、 應筮法。即根據嬰兒出生前占卜結果起名。
8、 應兆法。即根據嬰兒出生前後某些兆象起名。
9、 應念法。即根據嬰兒出生時長輩的感想意念起名。
10、 應像法。即根據嬰兒出生時的相貌、體形等某些生理特徵起名。
11、 表德法。即通過起名表達對某種道德情操嚮往和實踐的意願。
12、 仰賢法。即通過起名顯示對先哲前賢的仰慕。
13、 言志法。即通過起名抒發建功立業的遠大志向。
14、托寄法。即通過起名寄托長輩對嬰兒的種種期望,或承繼祖蔭,家業昌盛,有李隆基、田承 嗣、楊繼業等名;或弭禍消災,長命百歲,有霍去病、甘延壽、毛延壽、辛棄疾等名;或封妻蔭子,耀祖光宗,有史達祖、湯顯祖、劉效祖、鄭光祖等名
15、 用典法。即從詩文詞章成語典故中摘字取意而起名。
16、 連姓法。即將姓氏與名連成一個現成詞彙。
17、 命理法,即依所謂生剋理論等起名。
18、 順序法,即以出生順序為名,如阮小二、阮小五之類。
19、 體重法,即以新生兒體重斤兩為名,如九斤老太之類。
20、 物名法,即申紹所謂假法,假借萬物之稱為名,天地山川、礦植動物、珍寶器用,無不可假。
21、 加減法,即姓氏筆畫作加減後為名,如《鏡花緣》中王主、衛玉、王三、王豐、玉五、王壬、 王毛、王金八兄弟。
22、 疊字法,即兩字相疊成名,如關盼盼、李師師、蘇小小類;亦有直接與姓字重疊為名的。
23、 鑲邊法,即用相同部首偏旁之字為同輩家族或家庭成員起名,是譜繫起名格式的一種補充或替代。
24、 生肖法,即以嬰兒出生年之生肖起名。
此外,辛亥革命以後,又有譯音法(即以外國語詞彙的漢語譯音為名)、合姓法(即以父母姓氏合併為姓名)等相繼行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