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數字:
一、1畫 二、2畫 三、3畫 四、4畫 五、5畫
六、6畫 七、7畫 八、8畫 九、9畫 十、10畫
2、特殊文字部首:
(手),按手字計,為4畫。 (心),按心字計,為4畫。
(水),按水字計,為4畫。 (犬),按犬字計,為4畫。
(示),按示字計,為5畫。 王(玉),按玉字計,為5畫。
(草),按草字計,為6畫。 (衣),按衣字計,為6畫。
月(肉),按肉字計,為6畫。 辶(走),按走字計,為7畫。
(左邊)(卓),按卓字計,為8畫。
(右邊)(邑),按邑字計,為7畫。
未註明左右的均按對應的筆劃數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