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須符合姓名之意義及身份,不可犯上。例:父名為「信義」,子女姓名勿用「信」字作為名字末位,如:明信、忠信。
2、讀音要順暢,讓人有親切感,勿用拗口彆扭,呼讀不順的組合。
3、勿用太過俗氣的用字。
4、取名字義要力求簡單明瞭,勿用煩瑣、難懂的字。
5、命名當依造排行順序,不可顛倒。例:兄名為「夏生」,弟可名為「秋生」而不可取為「春生」。
6、命名時應當符合實體之緣故。例:牛年生之人,而名為「虎」。
7、勿用滑稽式之名及有雙關語之名。例:白賊七、伯熙(白死)、呂四(旅死)。
8、勿用曖昧之名,即男女不分之名。
9、姓與名之意義相同則不吉,容易產生凶運。例:姓金之人取名為金山、金庫。
10、勿用難讀之文字為名,應當用易叫之響亮名字。
11、勿用刻苦吃虧之文字。例:醉、癡、霜、愚、忍。
12、勿用含有水火之文字相接為名,若隔一字則無妨。例:炎海、炳溪。
13、單姓者命名注意事項:
(一)名的總數勿和姓同劃。如 12、7、5 和 16、7、9。
(二)名的尾數勿和姓同劃。如 8、12、8 和 17、9、17。
(三)名的尾數勿為姓名總筆劃的二分之一。如 9、7、16 和 7、6、13。
(四)犯以上事項者恐會暗劫難逃。
14、起名忌包含「自然界短暫、危機現象」,例:白潔冰、高雪峰等。